关于《互联网营销师》、《在线学习服务师》等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2-03-20 09:55
文章来源:原创 阅读量:11532
各有关单位:
按照《中国管理科学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(试行)》的规定,《互联网营销师》、《物业职业经理人》、《在线学习服务师》、《早教师》、《礼仪培训师》、《高考志愿规划师》已通过立项论证,同意立项。
请各有关单位尽快组织起草并完成标准的制订工作。
中国管理科学学会
二0二二年三月二十日
(责任编辑:中国管理科学学会培训中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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